圖為檢察官做客電臺。
中新網內蒙古新聞5月16日電(王謙)16日,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來到呼倫貝爾電視臺交通文藝廣播直播間,與聽眾朋友圍繞酒駕進行一次聲動的隔空交流,倡議大家對酒駕say“NO”!
酒駕和醉駕有什么區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酒駕,會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滿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酒駕,會受到行政處罰。
由于海拉爾地區醉駕案件始終居高不下,檢察官認為針對醉駕型危險駕駛罪開展普法宣傳確有必要。檢察官詳細講解了醉駕的入罪標準、從重情節、法律術語的理解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發生在海拉爾地區的真實案例,用淺顯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的向聽眾朋友們介紹了辦案中常見的犯罪情形,著重分析了酒駕的法律成本、時間成本、家庭成本和社會成本,讓聽眾朋友更加了解醉駕的危害性,同時針對實踐中比較少見但可能構成犯罪的情況,向廣大駕駛員朋友作出溫馨提示。
最后,檢察官呼吁廣大司機朋友不要對酒駕抱有僥幸心理,要牢固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從珍惜生命、真愛家庭、尊重社會的角度出發,以案為鑒,緊繃法律之弦。整個過程既緊扣法律條款、又結合現實案例,講述的道理既有法律的深度又有司法的溫度,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今后,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將依托多種形式,持續開展危險駕駛法治宣傳,積極倡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醉駕行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爭當文明守法駕駛人。(完)